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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届“联邦家居,开心居家影像季”摄影大赛
类别:国内资讯 | 录入者:says | 发布时间:2010-12-03 [5468]

 

一、参赛资格
1、国内外摄影家、摄影工作者、摄影爱好者均可参赛。
2、照片内容围绕开心居家主题,表达人•家具•生活的感人故事和生活创意,可以是任何家居场景,但不能刻意突出非联邦的某个品牌,
不能带有明显的非联邦品牌标识及其显著特征。
3、需有简要的文字说明。
4、本次比赛采用网上投稿方式,大赛不设团体奖项,请参赛者本人以个人名义投稿参赛。
5、使用数码相机、手机等拍摄的作品不限。
 
二、参赛流程
登陆联邦集团官方网站(www.landbond.com)——进入大赛专题页面——注册即可提交参赛表格——根据作品内容选择参赛作品类型,上传作品。
 
三、赛事安排
作品征集时间:2010年10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
作品评选时间: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月10日
获奖公告时间:2011年1月11日至2011年1月15日
 
四、参赛分组
本次大赛分为拍客组和晒客组。
拍客组:
1、宣言:我拍我家!
2、除联邦员工外的所有大众(无须是联邦客户),只要拍的是你的真实家居照片,即可进入大赛专题页面拍客组端口上传,参与该组的评比。
晒客组:
1、宣言:晒晒我家的幸福生活!
2、凡活动期间购买联邦产品的客户,即可进入大赛专题页面晒客组端口上传,参与该的评比。
 
五、参赛作品形式
1、本次大赛全部为数码作品,请保留数码作品原始文件,以便获奖作品可以印刷发表。
2、谢绝提供电脑创意和改变原始影像的作品(照片仅可做亮度、对比度、色彩饱和度的适度调整,不得做合成、添加、大幅度改变色彩等技术处理)。
 
六、评选办法
1、最佳网络人气奖:通过网民投票评选,依投票数排行前五名者获胜;
2、最佳推荐奖:注册、上传照片后生成推荐链接,把链接发给好友分享,积分最高者获胜(好友点击进入页面视为成功推荐, 每成功推荐一位,加100积分);
3、推荐达人: 注册、上传照片后生成推荐链接,把链接发给好友分享,成功推荐的前提下,每周系统抽奖产生10位推荐达人;
4、网友投票规则:每个IP地址每天可以对所有的作品进行投票,但当天对同一幅作品限投一票;
5、专家评选规则:依网友投票数评选出入围作品,专家对拍客组入围的1106幅作品、晒客组入围的1026幅作品再进行评选,在评委看不到参赛者真实姓名、电话、地址等信息的前提下,秉承公平、公正、科学的原则进行;
6、照片上传和网友投票时间截止2010年12月31日24时,以系统显示的时间为准。
 
七、参赛规则
1、参赛者及获奖者同意主办方(广东联邦家私集团有限公司)在本次大赛相关活动中无偿使用其相关作品(含获奖作品)以任何方式应用于网站、图片集(包括展览设施)、印刷物、宣传用广告物等,并不再另行支付报酬。
2、参赛者须拥有参赛照片中所包含人物的肖像使用权以及照片的著作权,同时须保证上传的照片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其他合法权益。
3、参赛照片须为本人独立完成的作品,不得抄袭、拷贝、仿冒。如发现参赛作品不符合本规程要求的,经主办方查证属实者,取消获奖资格。如已领取奖项者,主办方有权追回原奖项。
4、主办方接到包括有关照片肖像权、著作权等相关投诉,或者发现投稿作品中包含前条规定之违反内容时,将立即删除相关照片并把相关投诉转送至上传人,由上传人自行解决相关投诉并承担费用。因参赛照片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等情形使主办方遭受损失的,主办方有权要求上传人承担损害赔偿的责任。
5、本次大赛采用网上投稿方式,由作者登录本次大赛官网在线投稿,如自己不会上传的,也可由他人代为上传投稿,或交由联邦各实体店员工代为上传投稿,每个注册ID上传的作品数量上限为10张。
6、一幅照片仅限参加一组评选,在线提交参赛作品后,系统将提示上传成功信息,大赛工作人员将对作品进行审核,符合本次大赛要求的作品将放置于本次大赛官网的作品展示页中,与本次大赛无关或不符合大赛要求的照片将被删除。
7、所有参赛者上传的照片和文字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参赛作品不得含有反对国家或政府(包括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内容,不得含有种族和宗教及身份歧视,不得诬蔑民族传统文化、泄露国家或商业机密、侵犯他人隐私、侮辱或诽谤他人人格、歧视残疾人等内容的照片和文字,一经发现,主办方将不予上传,并永久取消参赛资格。
8、参赛者均需留下实名资料及联系方式,以备获奖通知,参赛者填报信息和提交参赛作品的行为,应视为该参赛者充分理解本次大赛的内容,并承诺接受本次大赛规则约束。由于参赛者填写的资料、联系方式有误或其他因参赛者原因致使参赛者无法及时获得获奖通知及其他反馈的,主办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对于相应奖项及因奖项可获得的利益的处理由主办方视情况决定。
 
八、奖项设置
最佳拍客奖
一等奖:1名,奖金5000元
二等奖:2名,奖金3000元
三等奖:3名,奖金2000元
优秀奖:100名,价值100元礼品一份
纪念奖:1000名,大赛纪念礼品一份
最佳晒客奖
特等奖:1名 奖励全屋家私购货款(返还上限为18万元)
一等奖:3名 返还80%购货款 (返还上限为6万元)
二等奖:5名 返还60%购货款 (返还上限为4万元)
三等奖:17名 返还30%购货款 (返还上限为2万元)
优秀奖:1000名 返还2%购货款 (不设上限)
最佳网络人气奖:5名,奖金500元/人。
推荐达人:10名/每周,奖价值50元礼品一份。
最佳推荐达人: 1名,奖金1000元。
 
九、颁奖方式
主办方拟于2011年1月11日在广东省内举办本次摄影大赛颁奖典礼暨摄影大赛作品展,为获奖者进行现场颁奖,邀请所有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者到颁奖现场。其它奖品由联邦集团总部直接邮寄给获奖者。活动现场将邀请知名摄影家对获奖作品进行专业点评,并邀请部分获奖者分享摄影经历。搜房网将对颁奖典礼进行直播和跟踪报道。
 
十、注意事项
1、 参赛者填报信息和提交参赛作品之行为,应视为该参赛者充分理解本规程之内容,并承诺接受本规程约束。
2、 主办方和承办方员工以及其他组织工作人员不得参加此活动。
3、 所有参赛者上传的照片和文字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违背公共秩序、善良风俗以及道德标准之内容,不得损害主办方的利益,不得上传具有色情、暴力以及出现灾难、血腥等等不健康内容的照片和文字,一经发现,主办方将不予上传并有权提交公安机关处理。凡是以销售、促销为目的拍摄的作品,直接、间接为营利活动所拍摄的作品,均不能参赛。
4、 主办方对此次摄影大赛参赛者提交的个人信息将仅在处理本活动相关事宜的必要范围内使用,除以下情形外,主办方在没有取得参赛者同意的前提下,不会向第三人公开、提供相关个人信息:
※ 为了本次活动,向具有一定资质的企业、机构单位进行必要委托的情形;
※ 本次大赛官网注册信息中,参赛者确认同意接收主办方发送的相关活动以及产品促销信息的,主办方将向参赛者注册的联系方式中发送上述信息;
※ 法律要求的情形。
5、 获奖者因获奖发生的个人所得税将由个人自行承担。
 
十一、其他条款
1、本次活动主办方为广东联邦家私集团有限公司,由搜狐网承办。
2、本规则未尽之事宜由广东联邦家私集团有限公司依诚信原则进行补充。
3、本活动解释权归广东联邦家私集团有限公司所有。
4、本届摄影大赛事务局的联系方式: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盐步平地广佛路平地西3号广东联邦家私集团有限公司邮编:528247电话:0757-85768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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