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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运会中标方案遭弃风波
类别:名家论坛 | 录入者:FidChina | 发布时间:2010-03-16 [4235]

  日期:2008-07-27 来源:建筑论坛 作者:freeman

“春茧”因何代替“海之贝”?

  深圳市有关部门解释了改标的决策过程和原因:“2008年元月30日,市规划局向市政府提交报告,提出政府投资项目的国际招标应当尊重专家评审意见。在没有特别因素的情况下,应以专家评选出的综合排名第一名作为实施方案。”

  实际上,评审第一就必须中标,似乎只是这次换标的理由

  “感觉自己就像堂·吉诃德,孤单面对着一个庞大的风车。这风车,就是这次深圳湾体育中心换标风波中遭遇的不公。”2008年4月14日,接受《中国新闻周刊》采访时李兴钢说。现年39岁的他是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副总建筑师,北京奥运会主体育场“鸟巢”的中方设计主持人。

  2007年12月28日,李兴钢和同事设计的“海之贝”,被取定为深圳湾体育中心的中标方案。但在大约4个月后,他所在的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接到改标通知:由日本一家公司参与设计的“春茧”替代了“海之贝”。


海之贝


春茧

  评 标

  2011年,第26届世界大学生运动会将在深圳举办。

  作为大运会的主要分会场,规划中的深圳湾体育中心位于该市南山区滨海大道南侧,赛时将承担足球、乒乓球、游泳等项目的比赛和训练。大运会结束后,它还将成为南山区公众的健身场所。

  按照深圳湾体育中心建设指挥中心(下称“指挥中心”由市规划局等单位抽调人手组成的临时机构)2007年7月发出的《设计方案正式入围通知书》,包括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在内的5家设计单位正式入围,另外两家被邀请为非正式入围机构。不论设计方案是否最终中标,正式入围机构都将获得10万美金的“设计成本保底费”。

  而在这7个方案中,将评出3个优秀方案,其中一个作为实施方案(中标方案)。中标者利润丰厚——招标书规定:它可获得方案至初步设计、报建方案、施工图设计一半以上的设计任务,而后续任务设计费率为工程总造价的3.6%。

  “海之贝”是3个优秀方案中的造价估算最低的一个——专家估算为9.7亿元,加上体育中心配套建设,总造价约15亿元;“春茧”方案总造价则为30亿元。

  招标书还规定,评标过程包括方案征集、专家评奖、公众投票、政府决策。“这一招标书和招标流程是相当严谨的,符合标准惯例。”李兴钢说。

  2007年年底,11名评审专家下榻深圳南山区的凯宾斯基饭店,其中3名为国际建筑和景观专家,其余8名国内的建筑、工艺、景观等领域专家多来自深圳。据组织这次评审的一位人士向《中国新闻周刊》透露,其中一个方案的设计者也住在这个酒店,并且给某些评委打电话,约他们“出来坐坐”。“对此,有评委向我们组织方投诉,我们最后不得不屏蔽评委的电话”。

  参加当天评审会的一位专家向《中国新闻周刊》透露:专家首先采用淘汰法,对从52个应征方案中入围的7个方案进行了评审。直到最后剩下3个方案,才开始重新投票决定它们的得分。

  有关专家透露:第一轮淘汰投票中,“春茧”险些出局;第二轮,“春茧”得到淘汰票依旧第二,第三、第四轮也是如此。而在“PK”过程中,“海之贝”唯一没有获得淘汰票。

  但次日的评审专家最后投票表决中,3个获奖方案的排名变为:第一名:4号设计方案“春茧”——由日本株式会社AXS佐藤综合计画和北京建筑设计研究院联合设计;第二名:5号设计方案——这是HOK体育建筑设计公司设计的;第三名:2号方案“海之贝”。

  按照评标过程,3个获奖方案在南山区政府网站上公开展示投票。最终结果是,“海之贝”获得25.5万多票,占总票数半数以上,居第一;“春茧”方案获得的票数,只有“海之贝”的一半,居第二。

  12月11日,在深圳市规划局、南山区有关部门以及大运会执行局等共同参加的方案评审汇报中,“海之贝”经无记名投票获得第一名。9天后,在南山区委常务(扩大)会议上,包括区人大主任、政协委员在内的南山区主要官员又对3个方案进行决选,“海之贝”获得8票。最终,“海之贝”方案被确定为中标方案。

  参与评选的一些专家认为,“春茧”有着太多的缺陷——它和中国国家大剧院设计有些类似:同样将建筑群置于一个金属屋面之下。但“春茧”东西宽度为500米,是大剧院的一倍多,南北跨度也长出了约100米。

  而据参与此次投标的建筑师付邦保介绍,采用“索穹顶”和“张弦梁”膜结构覆盖的“海之贝”,每平方米的用钢量约20公斤。而“春茧”采用钢结构,这种钢结构体系建筑的用钢量,会达到每平方米100公斤以上。2007年,国际铁矿石价格同比增长六成以上,造价上钢结构没有优势。

  此外,“春茧”方案的钢结构外壳为敞开式。有专家认为:钢结构面漆在潮湿空气含盐量高的海湾地区,受腐蚀问题更加明显,赛后维护费用极高,每年维护费用几百万元。而膜结构中自身具有很好的防污自洁性能。

  事实上,3个方案的总造价,成为这次南山区政府的重要考虑指标。南山区2007年的地方财政收入为42.7亿元,“春茧”的总造价估算在30亿元以上,造价在15亿元的“海之贝”成为南山区的自然选择。设计方得到的设计费也是如此——如果“海之贝”正式运行,将获得将近4千~6千万元的设计费用,“春茧”方案的设计费将是“海之贝”的一倍。

  3个方案的外形寓意,也成为这次会议的评判标准之一。HOK的设计方案因像“物流中心”首先不作考虑。会上有领导提出“春茧”的方案显示的效果图中间是红光,四周是白色,很像日本的国旗。也有人认为“春茧”会被人联想为“作茧自缚”。

  所以,2007年12月28日,综合考虑了排名、工期、造价、建设标准等各方面的因素,深圳市南山区深圳湾体育中心建设指挥中心向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发出《中标通知书》,要求深化实施方案。

  换 标

  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出具的《深圳南山区深圳湾体育中心设计招投标情况简述》称:“接到中标通知书后……我院该项目设计团队加班加点完成了该项目深化方案的工作,并于2008年2月2日向南山区委、区政府领导及深圳市、区相关部门汇报,深化设计方案获得批准,计划2008年7月开工。”

  但在2月15日,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接到指挥中心通知,要求派代表参加由深圳市规划局组织的“深圳湾体育中心”设计协调会议。通知要求,该院与另一设计联合体(日本佐藤和北京院联合体)对各自设计方案进行再深化比选。

  “当时我就感到有些不正常,既然‘海之贝’已经获得中标通知,而且后来深化设计方案也获得批准,为什么还要把‘春茧’拉进来呢?”李兴钢对《中国新闻周刊》说。

  据参加2月25日第二次专家评审会的建筑专家廖扬对《中国新闻周刊》介绍,经过深化的“春茧”仍然被多数专家认为结构超大,体系不清,制作、施工均存在极大风险,特别是造价之昂贵将无法预料和承受。而深化后的“海之贝”方案则得到了多数专家的认可,其独特的“膜结构设计”也在材料选择、热工性能乃至造价方面有周到的考虑。

  据一位参加这次专家评审会的人士透露,如果采用总造价超过30亿的“春茧”,南山区可能会放弃这个项目。因为市财政只补助1亿元,其余的建设费用都要南山区承担。

  北京工业设计研究院深圳分院专家刘文光,也参加了这次评审会。他接受媒体采访时明确表示支持“海之贝”。“当天的专家评审会共有9名专家参加,大部分和我观点相同。”刘文光说,“政府在早有方案中标的情况下,再召开这样的专家评审会,最起码也是一种过失行为。”

  这次评审,深圳湾体育中心建设指挥部进行了全程录音。

  据该指挥部一位参加第二次评审的匿名人士透露,2月28日,深圳市规划局组织了第三次专家评审会。“这次会议讨论的目的是证明‘春茧’方案可行,而根本不再是和‘海之贝’比较”。这位匿名人士接受《中国新闻周刊》采访时说。

  第三次专家论证的结论是,“春茧”方案改为空间网架结构而非原来的薄壳结构;屋顶在靠近体育场部位断开加柱,而非原来的一体化大空间结构。但李兴钢认为,如果作此改变,“春茧”结构体系、材料、建筑空间外观效果已经发生颠覆性变化,这已经不再是原来的设计方案。“这已经完全改变了原有招标的游戏规则——废弃原来的方案,立新的方案,应该重新经过原定的程序,进行新的一轮公开招投标。”他解释道。

  2月29日,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接到深圳市规划局的电话通知,“春茧”方案将被确定为实施方案。而在随后到来的改标通知上,有关部门称:根据《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指挥部愿意依法承担由此所产生的法律责任。

  悬 疑

  事后,深圳市规划局和深圳湾体育中心建设指挥部均拒绝接受媒体采访。深圳市有关部门通过当地媒体解释了改标的决策过程和原因:“2008年元月30日,市规划局向市政府提交报告,提出政府投资项目的国际招标应当尊重专家评审意见。在没有特别因素的情况下,应以专家评选出的综合排名第一名作为实施方案。”

  但实际上,评审第一就必须中标似乎只是这次换标的理由。据了解,深圳机场设计方案的评审,第1轮是RUR公司的方案第一,最后却选用FUKSAS公司的实施方案。在另外一次设计方案招标过程中,南山文化中心方案竞赛中一家丹麦公司获专家评选第一名,群众投票结果是另一家德国公司得票最高,但最后中标的是第三名的深圳一家著名民营设计公司。

  对换标的原因,有关部门进一步解释为:“春茧”方案是满足市民文化生活需要、建设高品质的大型文体设施的重要举措,保障其功能需求是第一位的。对项目的认识,已不再单纯局限于区级体育中心的范畴。作为广大市民享用的重要公共建筑,深圳湾体育中心除具有一般性的体育活动功能外,还应具有城市复合功能,同时成为高品质的标志性建筑。“春茧”方案在设计、创新方面具有优势。因此,招标主体决定,有必要改变中标结果,收回原发中标通知书。

  在对已中标者是否公平问题上,其解释为:指挥中心愿意依法补偿。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45条,“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但为此违约责任付出的代价,法律上并未具体规定。

  4月8日下午,南山区召开深圳湾体育中心设计方案深化设计汇报会,“春茧”方案的设计者作了专题汇报——今年4月底完成方案深化及审查;8月至2009年1月底完成施工图设计;2010年9月底完成主体,10月进行设备调试及竣工验收。

  获悉这一消息后,李兴钢对《中国新闻周刊》说,“我们院在深圳还有很多项目,院方不想和有关部门关系搞僵。但我对这样一个原以为公开、公平、公正进行的国际招投标活动发展到今天这样的一个结果,感到非常失望;也对这件事的发生及其结果对国内建筑设计行业产生的不良影响感到担忧。”

  据媒体报道,换标风波引起了有关部门的重视。来自住房与城乡建设部的调查已在进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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